·闪电新闻6月30日讯 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名下银行卡、手机卡,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到高额佣金?当心被骗子利用涉嫌“帮信罪”(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),沦为犯罪的“工具人”。
6月24日,郓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合成作战中心、郭屯派出所抓获6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程某、王某、周某某、宋某、周某、郝某和1名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吕某。
今年5月28日8点,郭屯镇居民李先生报警称,他在一个叫“世纪神州”的app内做刷单,被骗40余万元。接警后,郓城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破工作。
经查,李先生被骗部分资金分别流入程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内。程某、王某等7人在明知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,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,涉案资金流水达1000余万元,非法获利10万余元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程某、王某等7人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提示:大家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,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卡,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,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,不随意丢弃、买卖,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。